
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封面新闻记者11月1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出台,这也是我国首次出台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指导意见》由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以基层为重点,提高服务效能,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健康服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国家卫健委11月1日就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在发布会上表示,除了8个联合发文部门外,《指导意见》还涉及工信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银保监会、中国残联、中国老龄协会等9个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职责。
据了解,《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健康教育,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
《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各地可根据实际,加大老年医院建设力度。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明确,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



